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凤兰

    2004年1月8日我去教养院看女儿,由于人心太重,正念不足。当门卫问我炼不炼功时,我说:“不炼”,怕说炼功不让见女儿。我被情带动说了修炼人不该说的话。回家后我很懊悔,感觉真是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在此我声明:我所说的不符合法的话全部作废。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走好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