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治敏 从1999年7月20日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大法时,由于当时认识不清,写过“保证书”,这是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现在认清共产党的邪恶、残忍、欺骗。所以我坚决脱离邪恶控制,并将做过的错事、说过的错话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心不动,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2/97127.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