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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朝红 我1996年得大法,1999年7月20日以后受中共邪党迫害,替父亲写过“保证书”,在政府强压下,在其组织的万人签名攻击法轮功的长幅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做了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在电视台记者的面前说了不符合大法的话,以上所做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从新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2/9712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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