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文琴、沈宝华、李都贤
从1999年7月22号至今,对于个人所做违背大法的行为、所说违背大法的言语,现声明一律作废!真正做到“以法为师”,加倍弥补,跟上师父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2/12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