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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有芸 本人于2000年12月份无辜被恶警抓走,然后送往洗脑班,长达18个月的洗脑,残酷的迫害,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当时自己学法不够精進,违心的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现在自己认识到了,做一个坚定的大法弟子,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3/972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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