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志声 2001年6月份,我接到单位党委的通知:要强迫把我送进“洗脑班”进行5个月的“培训”。由于我没有好好学法轮大法,在执著心和怕心的作用下,为了不进“洗脑班”,按党委的要求写了“思想转变”材料,在该材料中写了对不起李老师和对不起法轮大法的话,现在认识到自己写“思想转变”材料是错误的。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思想转变”材料以及以前所说、所做的不符合法轮大法要求的一切东西作废。李老师传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坚修法轮大法,在正法中弥补过去的错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2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