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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宝花 今2000年3月份,我上北京上访,回来被拘留15天,之后直接送洗脑班15天。洗脑班结束,每人必须写一份“保证书”,交1000元押金,方可离开洗脑班,为了能走出洗脑班,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交了1000元押金。听说到3月20多号,只有几个人没写“保证书”,最后也回家了。当时就知道自己错了。现在,真为当时自己愚蠢的想法感到脸红。严正声明,自己在2000年3月份中旬在区洗脑班写的“保证书”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5/9734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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