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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周俊柱 我39岁,在2000年11月進京上访,证实法轮大法好,还师父清白。被共产党邪恶迫害,给我扣上了“扰乱社会秩序”的大帽子,强制迫害劳动教养一年。在劳动教养所期间恶警和牢头一霸对使用了各种刑具,洗脑等手段,如六根高压电棍,狼牙棒,死人床,关小号,铁笼子,木板打,强制打针、吃药,拳打脚踢,晚上不让睡觉等等多种迫害手段;洗脑迫害如:强制邪党政治学习,唱邪党歌,听黄色录音,练别的门派邪法,多种多样邪恶流氓手段。在长期的折磨迫害中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严重无法想象的迫害程度,在头脑不清醒,不理智时写过对不起大法的“决裂书,悔过书”等特此声明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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