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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娥 我于2004年7月散发大法真象资料时被恶人举报,邪恶判我一年零三个月劳教,在劳教所期间,我违心的写了“不再散发传单”的保证,向邪恶做了妥协。后由于身体原因,保外就医。在同修的帮助下,我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问题。现严正声明,过去我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切文字全部作废。今后要以法为师,走好走正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7/974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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