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孟丽萍
我向镇政府写的"悔过书"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7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6/12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