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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保宏 99年7.20时,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执著亲情,人心重,在单位违心的写过“保证、检讨”、签字等,做过损害大法的事,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尊。《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发表后,虽然我已认识到错误,并坚决抵制邪恶的迫害,不配和邪恶的要求,但对发表声明没能深刻认识。本着对大法负责,对自己负责,对众生负责,我再次郑重声明:以前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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