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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梅兰芳 1999年7.20以后,在单位(县社)邪恶压力下,写过什么“保证书”(内容不太清楚,应是抄的),还有2002年4月至5月之间在看守所里,写过“认识过程、保证书”。虽然没有写大法不好的话,回家后取保候审一年,在这一年中写过小结、总结,现在严正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跟师父走,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8/9825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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