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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苏克珍 2003年,我向世人讲法轮大法的真象时,被邪恶的公安非法抓走,并被非法的秘密判了3年徒刑。在看守所我以绝食抗议,身体遭受严重摧残。2004年保外就医期间,我依法到政府上访,又被政府指使恶警绑架到监狱,被强行洗脑,监狱恶警强行要我在“不修大法”的保证书上签字,被我拒绝,他们20多人把我按住,我的手指被他们掰断了按了手印。我在此严正声明在监狱残酷迫害和强制下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要加倍补偿,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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