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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冯广霞 我于2002年被610所抓,由于当时人心太重,主动写了“保证书”,“保证不炼法轮功”,并在邪恶的威逼下,写下要协助610等,给自己抹上了污点,也助长了邪恶的气焰,虽然我并没有做这样的事,但我一直对自己所写的陷入深深的懊悔,在此,我声明我所写的“保证书”作废。“保证不炼功作废”。在看守所、派出所所写给邪恶的一切都作废。我一定会紧跟师父,走正自己的路,不断的去除自己的人心,成为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30/9841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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