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淑清
99年7.20邪恶非法迫害开始后,我所写的“保证书”,和在戒毒所那种高压逼迫下写的“决裂书、悔过书、揭批书、证明书,”声明全部作废。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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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