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宝珍
我在被非法拘留期间,在被邪恶残酷迫害中,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在声明全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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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