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阎中华
在教养院写的“悔过书”,揭批大法的材料全部作废。我要从新堂堂正正的修炼法轮大法。按照师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跟随师尊走完最后正法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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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