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培英 我是99年4月初八开始修炼的,7.20在省城护法被抓。在高压下,写了“六不准”(实际是照抄了一份)。以后在“三书”上一直没有签字,但有一次,家人替我签了。特此声明所抄的和家人替签的那些东西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