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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梅英、万春 2001年3月7日我和爱人被恶警强行非法绑架,后被拘留,由于放不下执著,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还在“提审材料上、拘留证”上签了名,我爱人也在“提审材料”上签了名,家人、单位同事也写了“担保书”。现严正声明,我和我爱人在强制洗脑及残酷迫害下,包括家人、单位同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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