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久香、董艳丽、符艳荣、于树凡
在乡政府及派出所的威胁下,家人代我签的“不炼法轮功”的所谓什么保证,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1/985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