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英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配合了邪恶写了“保证书”,这是错误的。在此声明所写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词作废。今后坚信大法,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