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先富
2000年10月11日及2001年3月23日被非法关押期间,所写的“不去北京了、不炼法轮功了”的保证等,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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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