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宏飞
在迫害中,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补偿。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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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2/98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