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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陈清英 九九年7.20后,单位领导知道我修炼法轮功,就到家让写“保证书”,当时我拒绝说:不会写字。它们就把写好的“保证书”让我签名,我没签。当时爱人怕心很重,就在“保证书”上替我签了名。我严正声明所写、所签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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