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龚凤香
自1999年7.20以来,在邪恶迫害下向邪恶违心的做出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决心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大法弟子要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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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