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延杰、董晓华、董国成
在99年7.20邪恶迫害以后,说过、做过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言行,我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今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