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占林
在中共和江氏集团非法镇压法轮功开始后不久,我为应付原单位党委指令,写过“不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违背了大法,郑重声明所写“保证书”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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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