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吉美
2003年以前,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三书”,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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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