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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槐香 我2004年2月开始修炼大法。可我学法不深,没有站在法上认识问题,做了不该做的事,违背了大法(在公安局照了相、按了手印),声明作废。同时2005年2月份借毛泽东选集给我儿子学习。现在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我决定要很好的学习大法,做好三件事,走好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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