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东宏
99年7.20以后,在单位的压力下,我违心的写下“不修炼”的保证。现严正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走正师尊安排的每一步。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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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