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郎需光、刘玉梅
在校期间,所有对法轮大法不利的行为,特此声明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