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爱梅
在共产邪灵的高压下,由别人替我在“保证书”签的名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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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