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月俭
以前在拘留所写“不炼了”和在洗脑班强行撕大法书,全不是发自内心的所作所为,严正声明,我所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一律作废。和旧势力决裂,走师父安排的路,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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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