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志才
在邪恶的高压下,曾做过对不起大法的事,写过的不符合大法的材料,声明作废。决心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