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魏可堂
我在恶警的教唆和胁迫下写了“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在此声明作废。今后我要吸取教训,学好法,坚信师父、大法,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师父安排的道路,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