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宝杰
在强迫下写了一些不该写的东西,现在我声明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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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