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启慧
在强迫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紧跟师尊的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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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