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芳 97年正式修炼大法以来,我的人生观发现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幸遇大法以来,终于找到了一条返本归真的回归之路。99年7.20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中,当时在法理上并不是悟得很清的。单位及社区街道,派出所等人找你签字,在单位洗脑班里家属替写“保证”。声明当初对邪恶的签字及家属替写的“保证:作废。走正师父安排的路,做一名真正的正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