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郎亭
我是1997年得法的,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在一次邪恶组织诽谤大法时签过名,在此声明自己以前的不符合大法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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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