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玉芳
对法轮功的非法迫害中,我写过“保证书”,现声明所说、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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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3/987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