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彩英 以前由于自己没有在法上认识到法理,在看守所写了“悔过书”,到劳教所又写了“三书”,还有家人替自己写的“保证书”,声明在高压下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加倍努力,跟上正法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