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瑾
99年7.20后凡是自己做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行为一律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走师父安排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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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