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五台、刘树英
99年在邪恶高压强迫下,所写的“保证书”与一切违背师父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我们坚修大法到底,随师回家。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