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洁
我在刚得法的时,说了一句对不起师尊的话。还有在单位写的“保证”、签名,现声明全部作废。从此后坚信师父、大法,紧跟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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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