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淑芹、刘秀奎、白广娟、徐绍来
在邪恶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坚修大法到底,作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