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建国
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我替妻子签写的“不炼法轮功”的所有保证作废!特此声明。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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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4/988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