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瑞香
在强压下,我所说过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话、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事、签过的对大法不利的任何事项全部作废。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坚决跟着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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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