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志英
为了健身,炼了法轮功,1999年7月,在政府的强压下,被逼写下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和说的对大法不敬的话,声明一律作废。坚定不移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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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