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德宝
99年7.20迫害开始,在公安局、610的压力下自己违心的写了“悔过书”,为此严正声明: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