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庄凤英、张玉华、张玉红、张玉凤、习淑芹
我们在拘留所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4/5/98898.html